沈阳化工研究院2025年复试工作安排

时间:2025-04-07     来源:人力资源部

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二、招生计划

我院招生专业为081704应用化学

三、复试考生基本条件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并通过国家A区分数线的。

(二)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要求通过国家A区录取分数线,且初试考试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的政治、英语(英语一、英语二),自命题科目为化学类相关、相近的科目。

四、复试内容

(一)英语基础知识考核

重点考核学员英语基础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选、完型填空、阅读理解、翻译等内容。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三)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与英语教师进行交流,时间为5分钟。

(四)专业知识考核

面试由专家及人力资源共同组织。重点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按照研究方向不同,每个方向设置3-5个题目,由面试专家随机提问。

(五)综合素质

通过专家提问对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并结合考生本科经历,如奖学金、学生干部、获得荣誉等方面进行打分。

五、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省招办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复试时间计划定为;

4.9日上午报到(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考研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等级证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导师推荐信(如有)、毕业论文介绍等材料,以便核实考生身份,考察学生专业水平。以上材料电子版(可以是图片形式)请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4.9日下午    

13:30--15:00英语基础测试及心理测评

4.10日 全天  

9:00--17:00 综合面试

4.11日    

8:00 通过复试的考生参加身体检查。

六、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一)复试合格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顺序。

(二)下列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

联系人:孙老师 1996930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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